甘肅環保管家帶您了解,為什么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國家的那些法律法規有要求.
長期以來,人們對于人類活動所造成的環境影響,只能進行被動的防治,也就是在環境被污染或破壞之后,再去采取補救措施。這種途徑就是通常所說的“先污染、后治理”。實踐表明,這種作法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公害”事件泛濫,使人們付出了很大代價,這才逐步認識到經濟發展,大型建設項目和環境的相互影響,有些能夠事后得到恢復,有些則屬于不可逆變化,事后很難挽救,于是人們便開始積極探索事前預防的途徑。環境影響評價正是適應這一需要而探索出的一種實用技術,它的意義和作用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環境影響評價是經濟建設實現合理布局的重要手段:經濟的合理布局又是保證經濟持續發展的前提條件,也是充分利用物質資源和環境資源防止局部地區因工業集中、人口過密、交通擁擠而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的有力措施。因此,環境影響評價在經濟建設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2.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是對傳統工業布局做法的重大改革:它可以把經濟效益與環境效益統一起來,使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過程,也就是認識生態環境與人類經濟活動相互依賴、相互制約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不但要考慮資源、能源、交通、技術、經濟、消費等因素,還要分析環境現狀,闡明環境承受能力和防治對策。
3.環境影響評價為制定防治污染對策和進行科學管理提供必要的依據:在開發建設活動中,正確的途徑就是努力實現經濟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使經濟活動既能得到發展,又能把開發建設活動對環境帶來的污染與破壞限制在符合環境質量標準要求的范圍內。環境影響評價是實現這一目標必須采用的方法,因為環境影響評價能指導設計,使建設項目的環保措施建立在科學、可靠的基礎上,從而保證環保設計得到優化,同時還能為項目建成后實現科學管理提供必要的數據。
4.通過環境影響評價還能為區域經濟發展方向和規模提供科學依據:進行環境綜合分析與評價后可以減少由于盲目地確定該地區經濟發展方向和規模所帶來的環境問題。
總之,環境影響評價是正確認識經濟、社會和環境之間相互關系的科學方法;是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關系的積極措施;也是強化區域環境規劃管理的有效手段。所以全面推行環境影響評價對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均有重大的意義。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
第十三條 建設污染環境的項目,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境保
護管理的規定。
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必須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
影響作出評價,規定防治措施,經項目主管部門預審并依照規定的程序報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批準后,計劃部門方可批
準建設項目設計任務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