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企業環評辦理程序。
首先由環評機構對企業現場進行預勘,確定企業是否具備辦理環評的條件。
確認企業的土地性質,建設用地可立項辦理環境影響評估。
3、發展改革局立項,由第三方咨詢公司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書,收到可行性研究報告書后,向臨清市發展改革局批準,在網上注冊立項。
立項完成后,由省級以上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資產評估,價格可自行洽談。
5、資產評估完成后,向市環境保護局執法大隊提交未經批準的建設和三同時的咨詢記錄,發行企業手續、印鑒、立項報告書、資產評估報告書、法人身份證,向環境保護局法宣科報告,等待罰款通知書發出后,支付未經批準的建設和三同時的罰款。目前罰款金額在6萬以上(僅限于未經批準的建設企業)。
繳納繳納罰款后,向環境保護局環境評價科申報,由第三者制作環境評價報告書,根據環境評價報告書的指導,上環境保護設備。
同時找第三方檢驗公司,對設備進行試運行,出具檢驗報告,費用可自行洽談,如環保設備檢驗合格,向市環保局打試運行報告,等環保局驗收。
然后,辦理環評的材料。
一、是發改部門辦理備案登記手續。
二、是土地使用證。
三、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五、是廠區平面圖。
六、鄰里關系圖。
七、提交環評單位編制環評報告。
八、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完成后,提交環保部門審批,同時在線公示。
環評報告審批完成后,項目開工建設。
備注: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手續前,應參照參考手冊中的標準進行整改,環境影響評價手續。
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影響程度,按照以下規定對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進行分類管理
(1)企業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應當制作環境影響報告書,全面詳細評價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環境影響(火力發電、鋼鐵、水泥、電解鋁、煤炭、冶金、化工、石油化工、建材、造紙、釀造、制藥、發酵、紡織、制革和采礦業,這16種行業是重污染行業,開業前必須向環境保護部門取得環境評價報告書)。
(2)企業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產生輕微影響的,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分析或評估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
(3)企業建設項目對環境影響不大,無需對環境影響進行評估的,應填寫環境影響登記表。(企業應先到轄區環境保護分局,填寫環境影響登記表,待環境保護人員上門核實后方可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