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排放許可證是指污染排放機構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發行的允許污染排放機構排放一定數量污染物的證明書。
申請環保排放許可證的企業。
(一)排放工業廢氣或排放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
(二)集中供熱設施燃煤熱源生產運營機構。
(三)直接或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
(四)城鎮和工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運營部門。
(五)依法應執行污染排放許可管理的其他污染排放機構。
處理污染許可證所需的申請資料。
(一)污染排放許可證申請書,主要內容包括污染排放機構的基本信息、主要生產裝置、廢氣、廢水等污染排放環節和污染防治設施,申請的污染排放口位置和數量、排放方式、排放方向、污染物種類、排放濃度和排放量、執行的排放標準。
(二)有污染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實際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承諾書。主要承諾內容包括: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有法律責任;根據排放許可證的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根據相關標準規范進行自我監測和記錄;按時提交執行報告,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三)污染物排放公司按有關要求規范設置污染物排放口和監測孔的情況說明。
(四)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批準文號,或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環境監督執法的通知》的要求,地方政府依法處理、整頓規范、符合要求的證明資料。
(五)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還應提供污染范圍、污染企業名單、管網配置、Z終排放下落等材料。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
蘭州排污許可證管理及申報流程:
1.污染排放許可申請系統登記地址(申請系統)
2.注冊申報。
3.申請注冊。
4.注冊信息。
5.打印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