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在社會和經濟發展中的積極作用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是對傳統的經濟發展方式的重大改革。實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能有效地改變這種狀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過程,是認識生態環境與人類經濟活動相互依賴和相互制約關系的過程,認識的提高和深化,有助于經濟效益與環境效益的統一,實現經濟與環境的協調發展。
(2)環境影響評價為制定區域經濟發展規劃提供科學依據。通過環境影響評價,掌握區域的環境特征和環境容量,在此基礎上制定的社會經濟發展規劃才能符合客觀規律并切實可行。
(3)環境影響評價是為建設項目制定可行的環境保護對策、按行科學管理的依據。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可以獲得應將建設項目的污染和破壞限制在什么范圍和程度才能符合環境標準要求的信息和資料,據此,提出既符合環境效益又符合經濟效益的環境保護對策,并在項目設計中體現。
總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是正確認識經濟、社會和環境之間關系的重要手段,是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關系的積極施措,推行這一制度,對經濟建設和環境保護都有著重大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