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報告指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br/>
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其中很重要的一個需求就是天藍、地綠、水美、土凈的生活環境,需要的是藍天白云、干凈的空氣,而不是經常的空氣預警,出門戴口罩,需要的是碧水潺潺流水蕩漾,而不是經常超標臭氣熏天的污水河,需要的是干干凈凈的綠地,而不是經常的垃圾遍地。所有的這一切,人們都歸之于環保沒做好。
環保在很長時間內人們的理解中就是環評,于是環保沒搞好就是因為環評做得差。
這個工廠排放廢氣了,肯定是環保沒搞好,那么環評怎么通過的?環評合不合格?環評又在編,又在弄虛作假。
那個垃圾焚燒廠選址在這,開始建了,不行,它污染重,對人有害,不符合環保要求,誰給他通過的環評?環評又在選擇性失明,忽略了我們村在這?環評人又是忽悠,我們周圍幾千人,就調查200人,肯定不對,我們村五百人不同意。
這邊有個企業偷排污水,淹了周邊農田。環保不合格,誰給他寫的環評?為什么沒考慮可能對農田的影響?不合規還讓它通過環評,肯定是環評人隨便編的。
為什么大家對環保的認知很大程度上等同于環評?
這要從我國環保管理制度和環評制度的發展來說,2002年通過《環評法》,環評開始比較大范圍的實施,而當時環保管理基本上就以環評作為主要抓手,當時環評還是工商執照等很多事項的前置手續。
要辦理企業,辦理工商執照,就要先辦環評,而企業運行后環保監管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比較松弛(畢竟當時以GDP發展論是很多人的共識)。于是很多人就以為一個企業環保合規與否就看是否辦理了環評。
但是企業環評只是一個環保審批手續,企業環保與否要看其能否按照環評和環保要求安裝環保設施,能否在運行過程中同時運行環保設施,其安裝的環保設施是否合規并能處理達標,總的來說,企業環保與否更看重企業主體責任及企業日常環保管理。
現在雖然我國已經取消環評前置,加強企業排污許可管理等,且環保管理也越加重視環保的事中事后監管,但由于各類環保事件輿論傳播(事件處理時多會提環評)及媒體傳播(普通人對環保認知不足,公眾影響力較大的網媒對公眾的環??破障鄬θ笔?,畢竟環保帶不來流量和利益)等一系列因素導致公眾對環保的認知還是停留在環評約等于環保的層面。
蘭州環保公司認為這就是環評的原罪之所在,也是為什么一出現環保事件必然討論環評是否合規。
現在的環境污染現狀是幾十年發展不斷產生不斷累積形成的,污染治理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我國也早就開始進行污染攻堅戰,藍天、碧水、凈土三大保衛戰,環保治理將持續很長一段時間。
環評要想少背鍋,需要環保理念的普及,需要環保人及相關媒體加大環保知識的科普,讓人人參與環保,人人了解環保,環保環評公司認為最終的目標是讓人們享受美好生活。